DIC症候群計算機 – ISTH顯性DIC評分
依血小板計數、D-二聚體、凝血酶原時間及纖維蛋白原計算ISTH顯性DIC評分,以評估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嚴重度。
輸入病人的凝血檢驗數值,以計算國際血栓與止血學會(ISTH)DIC評分及其判讀。
DIC症候群計算機 – ISTH顯性DIC評分
依血小板計數、D-二聚體、凝血酶原時間及纖維蛋白原計算ISTH顯性DIC評分,以評估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嚴重度。
關於DIC症候群計算機
瀰漫性血管內凝血(DIC)是多種嚴重疾病所繼發的複雜後天凝血障礙。受損內皮的組織因子暴露、單核球活化或直接凝血酶生成會不當地廣泛啟動凝血級聯,造成微血管血栓並消耗血小板、纖維蛋白原與凝血因子;因子耗竭和繼發纖溶後,病人會在持續血管內凝血時出現出血傾向。
本計算機採用國際血栓與止血學會(ISTH)顯性DIC評分演算法,是臨床最廣泛驗證及國際接受的顯性DIC診斷工具。大型前瞻性世代研究顯示,分數達5分以上時,診斷顯性DIC的敏感度約93%、特異度98%。
系統評估四項參數。血小板計數反映消耗性血小板減少:50至100 × 10³/μL得1分,低於50得2分。D-二聚體反映纖維蛋白形成與纖溶:中度升高(本工具< 5 μg/mL)得2分,明顯升高(≥ 5 μg/mL)得3分。PT較正常延長3–6秒得1分,超過6秒得2分;纖維蛋白原≤ 100 mg/dL(1 g/L)另得1分。
ISTH將總分5分以上定義為顯性DIC。低於5分為非顯性DIC,涵蓋肝臟與骨髓仍可代償因子及血小板製造的早期階段,尤其病況惡化時需密切監測並每24–48小時複測。
DIC從不是原發診斷。常見誘因為敗血症、嚴重創傷、產科併發症、急性白血病、實體腫瘤、嚴重燒傷及過敏反應。根本治療是處理誘因;血漿、冷沉澱及血小板輸注可處理消耗性成分,卻不能取代病因治療。
本計算機提供快速床邊計算輔助。ISTH分數必須結合完整臨床情況、出血或血栓表現、疑似誘因,以及連續檢驗值趨勢判讀,而非僅根據單一時間點。
DIC計算機範例
由凝血正常至重度顯性DIC的四種臨床情境。
| 檢驗數值 | ISTH分數 | 判讀 |
|---|---|---|
| 血小板250 ×10³/μL,纖維蛋白原300 mg/dL,PT 12秒,D-二聚體0.3 μg/mL | 分數0 — 無DIC | 所有數值皆在正常範圍,無DIC證據。 |
| 血小板120 ×10³/μL,纖維蛋白原180 mg/dL,PT 14.5秒,D-二聚體2.5 μg/mL | 分數2 — 非顯性DIC | D-二聚體中度升高,血小板接近低值;應監測並複測。 |
| 血小板80 ×10³/μL,纖維蛋白原120 mg/dL,PT 18秒,D-二聚體8 μg/mL | 分數5 — 顯性DIC | 血小板減少(1分)、PT延長6秒(1分)、D-二聚體明顯升高(3分);總分5,確認顯性DIC。 |
| 血小板45 ×10³/μL,纖維蛋白原80 mg/dL,PT 25秒,D-二聚體15 μg/mL | 分數8 — 重度顯性DIC | 重度血小板減少、纖維蛋白原極低、PT嚴重延長、D-二聚體大幅升高。 |
如何使用DIC症候群計算機
- 輸入最近一次全血球計數中的血小板計數,單位為×10³/μL(每微升千個)。
- 輸入同一次採血的纖維蛋白原(mg/dL)、凝血酶原時間(秒)及D-二聚體(μg/mL)。
- 按一下「計算ISTH評分」,查看DIC總分及每個參數的分數貢獻。
- 判讀總分:≥ 5分與顯性DIC相符,需立即臨床處置;< 5提示非顯性或早期DIC。
- 重症病人應每天或每6–12小時重複評分,因DIC會隨潛在誘因快速動態演變。
DIC症候群計算機常見問題
什麼是瀰漫性血管內凝血(DIC)?
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是全身凝血活化所致的後天症候群,造成微血管纖維蛋白沉積、血小板及凝血因子消耗和繼發性纖溶。它並非原發診斷,而是敗血症、創傷、產科併發症、惡性腫瘤或嚴重燒傷等誘因的併發症,並可同時造成血栓與出血。
ISTH評分系統如何運作?
ISTH顯性DIC評分針對四項凝血檢驗指標計分。血小板低於100 × 10³/μL得1分,低於50得2分。D-二聚體中度升高(< 5 μg/mL)得2分,明顯升高(≥ 5 μg/mL)得3分。PT比正常延長3–6秒得1分,> 6秒得2分。纖維蛋白原≤ 100 mg/dL(≤ 1 g/L)得1分。總分≥ 5與顯性DIC相符。
本計算機採用何種PT延長基準?
計算機採用正常PT基準12秒,這符合多數使用標準凝血活酶試劑的實驗室。若您的實驗室正常範圍不同,請相應判讀PT項目。PT 14秒為延長2秒(0分);15–18秒為3–6秒(1分);超過18秒為延長超過6秒(2分)。
分數低於5時也可能有DIC嗎?
可以。低於5分代表「非顯性」DIC,為凝血活化已開始、但完整止血失調尚未在檢驗中顯現的早期或代償期。若未處理誘因,可迅速進展為顯性DIC。臨床懷疑但初始分數低於5時,ISTH建議每24小時連續複測。
哪些情況常引發DIC?
最常見誘因包括敗血症(特別是革蘭陰性菌血症)、嚴重組織創傷、產科急症(胎盤早期剝離、羊水栓塞、產後出血)、急性白血病(尤其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)、燒傷與輸血反應。治療潛在病因最重要;新鮮冷凍血漿、冷沉澱及血小板輸注可提供支持。
DIC如何治療?
DIC處置以去除誘因並提供止血支持為核心。新鮮冷凍血漿補充凝血因子;冷沉澱提供纖維蛋白原與第VIII因子;活動性出血病人的血小板低於50 × 10³/μL時可考慮輸注。肝素可考慮用於以血栓為主的DIC,但通常避免用於以出血為主者。預後取決於病因辨識與治療速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