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密度計算器
依人時計算新發病例率,適用於流行病學、監測及群體健康報告。
疾病發生密度
輸入新發病例數、風險人口、觀察時間與報告基數。
認識發生密度
發生指標衡量風險人口中新疾病或健康事件出現的速度。盛行率計算某個時點或期間所有已有疾病的人,發生指標則只計入新發病例。發生密度計算器將新發病例數除以觀察到的總人時,再乘以 1,000 或 100,000 等報告基數。這種標準化呈現便於比較不同規模人口的發生率。
風險人口應包括觀察開始時可能發生該結果的人。若事件只可能發生一次,已罹病者可能需要排除。時間欄位採用簡化假設:輸入的人口均接受完整期間的觀察,並據此換算成人時。例如,追蹤 10,000 人一年可累積 10,000 人年。若個別追蹤時間不同,分析時應使用實際人時總和,而非平均人口數與期間。
報告基數只改變呈現方式,不改變疾病的實際發生頻率。每 1,000 人年 15 例相當於每 100,000 人年 1,500 例。公共衛生報告常對罕見結果採較大的基數,讓數字易於閱讀。結果旁應一併註明單位及期間。比較時,病例定義、年齡結構、監測作法與觀察窗口也必須相容。表面差異可能源自檢測可近性或通報方式改變,而非風險的生物學變化。
發生密度與累積發生率並不完全相同。累積發生率估計起初無病的一群人在固定期間內成為病例的比例;發生密度則以人時為分母,可處理不同追蹤長度。信賴區間也很重要,尤其當病例少見時。病例計數常使用卜瓦松分布建模,以表達統計不確定性。本計算器只提供點估計,不能取代完整流行病學分析、年齡標準化或專家對監測資料的審查。
發生密度範例
以下範例使用相同公式,但報告基數與追蹤期間不同。
| 輸入 | 發生密度 | 情境 |
|---|---|---|
| 150 例,10,000 人,1 年,基數 1,000 | 每 1,000 人年 15 例 | 社區年度發生密度 |
| 80 例,200,000 人,2 年,基數 100,000 | 每 100,000 人年 20 例 | 兩年觀察期 |
| 12 例,4,000 人,0.5 年,基數 1,000 | 每 1,000 人年 6 例 | 六個月觀察期 |
如何計算發生密度
- 只輸入觀察期間確認的新發病例。
- 輸入起初無病的風險人口數,以及以年計的觀察時間。
- 選擇合適的人口報告基數,常用值為 1,000 或 100,000。
- 計算發生密度,並連同人時單位一起報告。
發生密度常見問題
發生密度的公式是什麼?
將新發病例數除以風險人口數乘以觀察年數,再將所得值乘以所選人口報告基數。
發生率與盛行率有何不同?
發生率計算新發病例,描述隨時間發生的情況;盛行率計算所有現有病例,描述疾病負擔。
該使用哪一種人口報告基數?
選擇能產生易讀結果且符合報告慣例的基數。常見事件通常用 1,000,較少見事件通常用 100,000。
可以比較不同人口的發生密度嗎?
當定義、期間及監測方式相容時可以比較。人口結構不同時,可能需要年齡標準化或其他調整。
結果包含信賴區間嗎?
本計算器僅提供點估計。正式報告應加入合適的信賴區間,並記錄病例數及人時的相關假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