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率計算機
計算每 1,000、10,000 或 100,000 人的死亡人數,以及對應的人口百分比。
人口死亡率
請使用同一地區與同一期間的死亡人數及風險人口。
關於死亡率
死亡率概括特定人口在特定期間內的死亡發生頻率。基本計算方式是將死亡人數除以風險人口,再乘以 1,000 或 100,000 等標準基數。將比例換成統一基數後,結果更容易閱讀與比較。例如,50,000 人中有 150 人死亡,比例為 0.003,也就是每 1,000 人死亡 3 人。相同比例也可表示為每 100,000 人死亡 300 人,或百分之 0.3。
分子與分母必須描述相同的人口及時間範圍。某城市在一個曆年內發生的死亡人數,應搭配該城市該年度適當的人口估計值。混用不同地理範圍、年齡層、死因或期間的資料,會產生無法明確解讀的率。人口在年度內變動時,研究人員可能採用年中人口估計值。較專門的人時率使用累積觀察時間,而非單純的人口數,本工具不計算這類指標。
選擇基數只會改變呈現方式,不會改變實際風險。每 1,000 人常用於粗死亡率、嬰兒死亡率等人口統計指標;每 100,000 人則常用於死因別死亡率或較少見結果的比較。百分比是相同比例的另一種表示方式。報告結果時務必註明基數;單寫死亡率為 12,無法知道是每 1,000、每 10,000 還是每 100,000 人。
粗死亡率可描述人口中的實際死亡負擔,但不一定能直接用於公平比較。年齡結構不同的人口,即使各年齡層風險相近,粗率仍可能不同。流行病學研究會視需要採用年齡別率、直接或間接標準化、信賴區間及多年平均值。小型人口的率可能不穩定,增加一例死亡就可能造成明顯差異。死因分類與資料完整性也會影響判讀。
本計算機僅對簡單人口比例進行透明的算術計算,不計算存活機率、致死率、標準化死亡比、預期死亡人數或統計不確定性。呈現結果時應附上來源、期間、病例定義、人口定義及資料限制。公共衛生決策與臨床結論需要經驗證的資料集及專業分析,不能僅依賴單一未調整的率。
死亡率範例
| 死亡人數與人口 | 死亡率 | 判讀 |
|---|---|---|
| 50,000 人中死亡 150 人 | 每 1,000 人為 3.00 | 相當於百分之 0.300。 |
| 200,000 人中死亡 42 人 | 每 100,000 人為 21.00 | 相當於百分之 0.021。 |
| 10,000 人中死亡 8 人 | 每 10,000 人為 8.00 | 相當於百分之 0.080。 |
| 1,000,000 人中死亡 1,200 人 | 每 100,000 人為 120.00 | 相當於百分之 0.120。 |
如何計算死亡率
- 界定分析的人口、地點與期間。
- 輸入該人口在該期間內觀察到的死亡人數。
- 輸入對應的風險人口。
- 選擇報告基數,再選擇「計算死亡率」。
- 報告結果時附上基數、期間、人口定義與資料來源。
死亡率常見問題
死亡率的公式是什麼?
將死亡人數除以風險人口,再乘以所選報告基數。分子與分母必須對應相同的人口及期間。
應該選擇哪個基數?
依所屬領域或比較資料的慣例選擇。一般人口統計率常用 1,000,死因別率則常用 100,000。
死亡率和致死率相同嗎?
不同。死亡率以全部風險人口為分母;致死率則以患有特定疾病或病況的人為分母。
可以直接比較兩個粗死亡率嗎?
請謹慎,因為年齡與其他人口特徵的差異可能使粗率比較失真。標準化率或分層率通常更合適。
為什麼小型人口的率可能不穩定?
分母較小時,每個事件所占比例較大,因此隨機變化會造成較大波動。信賴區間或多年平均值有助於呈現這種不確定性。